志卓注册法国商标
法国商标注册主管机关
法国的商标主管部门是国家工业产权局(INTI: INSTITUT NATIONAL DE LAPROPRIETE INEUSTRIELLE)。该局除在巴黎设有总部外,还在波尔多、里昂、马赛、南希、尼斯、雷恩、斯特拉斯堡等大中城市设有七个分局。受理商标注册的部门是国家工业产权局及各地的商业法院。因此,在法国的商标注册登记有两种途径:一是商标申请人到国家工业产权局(巴黎总部或上述七个分局之一)登记;二是到公司所在的商业法院(TRIBUNAL DE COMMERCE)登记。这两种登记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不能作为商标使用的标记
1、 违反公共秩序及公共道德的标记;
2、违反《巴黎公约》关于禁用标记的规定的标记;
3、 对商品或服务项目的内容或品质带有说明性质的标记;
4、有欺骗公众之和的标记。
如何申请注册法国商标
需提交的申请文件
1、 申请书一份;
2、 商标图样一份,规格为4 X 4 CM 至 10 X 10 CM ;
3、 申请费用;
法国商标申请须知
法国商标提交注册申请
中国企业和个人,必须委托法国当地的代理人向位于法国国家工业产权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法国商标注册申请采用《尼斯分类》
,商品和服务共划分为45个类别,申请人必须按照类别指定商品和服务内容。在法国申请商标,一件申请可以指定多个类别。法国商标注册审查
法国商标主管机关对递交的商标注册申请首先进行形式审查,即审查申请檔是否齐备,商标图样是否清晰,商品或服务类别是否准确。
对于通过形式审查的商标申请,审查员仅仅审查商标是否具有显著特征,是否包含不得作为商标的名称或标记,而不对在先权利冲突进行检索。如果商标不存在禁注的情况,商标将被公告。
法国商标驳回和复审
如果经审查,其商标缺乏显著性或属于禁注条款所列名称或标记,商标申请将被驳回,申请人可以申请复审。如果对复审结果仍然不服,申请人可以向巴黎上诉法院提出上诉。
法国公告和异议
通过审查的商标将被刊登在商标公告上。公告期为两个月。注册商标所有人或在先申请或享有优先权日的申请人,以及驰名商标所有人均可以对公告商标提出异议。
法国商标注册和有效期限
经异议被裁定可以注册的商标,或经公告没有异议的商标将获准注册并下发注册证。商标注册有效期为十年,从申请日起计算,每十年可申请续展一次。

